今天中午因為談稿件緣故,我在某機關跟一位老師共餐。該機關員工餐廳的午間伙食可說物美價廉,自助餐五菜一湯(含雞or豬or魚等主菜),菜由服務人員夾取,但份量極多!白飯及飲料全部吃到飽,這樣一頓──竟只要五十塊!(人客啊,你相信現在還有這種價錢嗎=..=!)菜色雖不算頂好,甚至可說是差強人意,但填飽肚子絕對沒問題。又因該員工餐廳出入自由,且不強制要求出示員工證,因此不論客人來自何方,只要付出錢來便可飽餐一頓!據聞因此成為附近社區居民的愛店。今天中午我用餐時,隔壁坐的便是一個媽媽,她身旁坐的則是兩個貌似國中年齡的孩子。
席間,那媽媽一直催促兩個孩子趕快把餐點用完,只見那兩孩子低頭玩著手機遊戲,頭也沒有抬起來一下。
我則因為一直聽到「趕快吃!」這樣的聲音,而忍不住投以好奇的目光。
孩子心不在焉的啄了一兩口,又開始玩起遊戲。我一看餐盤上的菜餚約莫還剩下三分之一,但很顯然,他們已經吃不下去。
那兩個孩子看來體態良好、衣著打扮入時,而他們對餐盤上菜餚所表現出的索然無味態度,總讓我感覺,這頓飯是被逼來吃的,他們可能根本就不想吃這個,可能漢堡王會好些,或者其它「喜歡的」食物……畢竟可以選擇的食物,那麼多!
然後,因為可以選擇的食物太多了,於是這些食物們,可能都只能「分到」我們一點點「喜歡」,那甚至稱不上愛。隨著喜好的擴張,我們的選項裡逐漸地開始缺乏「最愛」這個選項,就算有,也會很容易就改變。
餐桌這頭,我和教授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聊。未久,就聽到隔壁桌的媽媽又喊了一聲:「還有雞腿啊!雞腿怎麼不吃咧?你們怎麼這麼浪費!你們知道世界上還有很多小孩沒飯吃嗎?」
我如果是這孩子的父母,絕對不會跟他們說教說「中非的孩子都沒飯吃」這種事,因為在這些穿著潮T、手裡把玩智障型手機的孩子們所過的現實生活當中,非洲中部的孩子沒飯吃──根本就是難以想像的事,或者說,「干我屁事」!
再者,就算知道了又怎樣?我明天還是要繼續上學啊!
孩子沒有錯,父母也沒有錯,就如同肥美的草地上餓死了瘦馬,我們看似毫無選擇,但其實是隨波逐流地、過著自以為擁有自主意識的生活。
離開座位前我瞄了眼隔壁桌母子的餐盤,孩子的雞腿很明顯只咬了幾口。說來慚愧,我其實沒有資格說人家,因為我自己的餐盤裡也還有剩菜。我眼前的教授則是把菜都吃完了,我想,在他的眼中,我可能也跟剛剛那個孩子一樣,是個挑食的小姐罷了。
離開餐廳的路上我在想著這件事。在物質世界,我認為「吃」非常重要,因為這動作,是身體軀殼在世間百苦中,最能達到「物質享受」的行為之一!所以我吃遍各種「美食」而毫無罪惡感,就算皮包裡只剩一百塊仍然會刷卡去吃西堤。「因為想吃嘛,又不是負擔不起」。然而,這「負擔得起」的心態其實是一種傲慢,同時是一種權力上的炫富。一百元的食物和五百元的食物在本質上並無差別。這種對食物的標準和要求都是一種自以為。漸漸地我發現,所謂的「美食家」,可能也只是一種病。
美食短暫地解決了物質需求的問題,但是,美食吃多了也會膩。
如果久久才吃一頓大餐,人心裡往往感覺得來不易,而能感激,但要是經常吃,大餐就不再是大餐了。因此選擇多了,往往只是減少了我們內心的愛。
因為那原本在最單純時才能享受到的快樂,已經不再有了。